第53款
公司代號:3597
公司名稱:映興
發言日期:2023/06/02
發言時間:14:13:03
發言人:林宜嫻
1.事實發生日:112/06/02
2.公司名稱:映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訂定庫藏股轉讓員工認股基準日
6.因應措施:
(1) 依民國109年5月12日董事會通過之「109年第一次買回股份(庫藏股)轉讓員
工辦法」共買回86,000股,轉讓價格為16.33元,共轉讓86,000股。
(2)員工認股基準日:民國112年07月11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員工認股繳款期間:依本公司辦法5.4之規定,其轉讓作業之員工認股繳款期間及
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另行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