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宇:本公司公告112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公司代號:2482

公司名稱:連宇

發言日期:2023/06/07

發言時間:17:26:25

發言人:蔡義倫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0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連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羅鋇

董事:任冠生

董事:林君翰

獨立董事:王志宏

獨立董事:何乃隆

獨立董事:劉睿哲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46,093,826權,占出席得表決權數94.58%,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