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豐: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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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款

公司代號:2102

公司名稱:泰豐

發言日期:2023/06/13

發言時間:14:28:16

發言人:呂新義

1.事實發生日:112/06/13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泰鑫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為百分之百持有泰鑫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之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98,64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84,5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84,5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3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1,597

5.計息方式:

郵局一年期定存浮動+0.69%(目前2.25%)

6.還款之:

(1)條件:

(2)日期:

實際貸放日起一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84,5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1.0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原111年12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之資金貸與子公司泰鑫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額度1億元案,

迄今尚未動用,於112/6/13董事會通過提前終止,故本公司資金貸與子公司泰鑫建設

股份有限公司原資金貸與餘額為0,本次新增資金貸與新台幣2億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