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款
公司代號:5876
公司名稱:上海商銀
發言日期:2023/06/13
發言時間:17:18:39
發言人:彭國貴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李慶言/董事長
(2)榮康信/常務董事
(3)榮智權/董事
(4)林志宏/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營業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表決後通過
贊成權數:2,881,069,612
反對權數:3,729,521
無效權數:0
棄權/未投票權數:305,701,681
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90.301%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