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裕:公告本公司一一二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部份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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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款

公司代號:4173

公司名稱:久裕

發言日期:2023/06/14

發言時間:18:11:51

發言人:王明廷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佳醫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張憲政

(2)佳醫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張明正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一.表決情形如下:

贊成:45,521,195權;98.86%

反對:27,919權;0.06%

棄權/未投票:497,803權;1.08%

無效票:0權;0%

二.表決結果:

依據公司法第209條,本案經表決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