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許可本公司董事競業行為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公司代號:2892

公司名稱:第一金

發言日期:2023/06/16

發言時間:13:48:11

發言人:李淑玲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戴士原(第一金控法人代表董事)

(2)姚梨鈴(第一金控法人代表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公司之負責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