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達電: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公司代號:2498

公司名稱:宏達電

發言日期:2023/06/16

發言時間:15:00:40

發言人:沈道邦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獨立董事:謝宏忠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票決結果,贊成權數532,585,088權,佔出席總權數94.75%;

反對權數689,454權,佔出席總權數0.12%;

無效權數211,000權;棄權/未投票權數28,565,414權,佔出席總權數5.08%,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權數數額,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