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公司代號:8110

公司名稱:華東

發言日期:2023/06/16

發言時間:16:58:09

發言人:黃靖窈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長:焦佑衡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長:焦佑衡

嘉聯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兼總策略長

佳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雙信電機株式會社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112年6月16日股東會

票決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