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款
公司代號:8011
公司名稱:台通
發言日期:2023/06/16
發言時間:17:27:53
發言人:陸秀芳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江品鋒
鴻海精密工業(股)公司 中央投資總處資深處長
國創半導體(股)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
沃司科技(股)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或有投資或經營其他與台智網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6/16~114/06/23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