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款
公司代號:6499
公司名稱:益安
發言日期:2023/06/19
發言時間:13:48:01
發言人:陳靖宜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2)董事: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榮錦
(3)董事: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志雄
(4)董事:張鴻仁
(5)獨立董事:馬嘉應
(6)獨立董事:沈志隆
(7)獨立董事:葉均蔚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業務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1)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47,294,384權
(2)贊成權數 46,971,577權,佔表決權總數 99.31%
(3)反對權數 55,214權,佔表決權總數 0.11%
(4)無效權數 0權,佔表決權總數 0.00%
(5)棄權與未投票權數267,593權,佔表決權總數 0.56%
(6)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榮錦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晟迪生物醫藥(蘇州)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晟迪生物醫藥(蘇州)有限公司:蘇州工業園區桑田街218號生物醫藥產業園二期
樂橙廣場5樓E533單元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晟迪生物醫藥(蘇州)有限公司:醫學研究及試驗發展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