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公司代號:1236
公司名稱:宏亞
發言日期:2023/06/20
發言時間:13:48:59
發言人:余彩雲
1.事實發生日:112/06/20
2.公司名稱:宏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112年6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案。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為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本公司業經112年6月20日股東常會
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案。
(2)本次辦理現金減資共計新台幣216,685,020元,銷除股份21,668,502股,以本公司目
前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普通股108,342,510股計算,減資比例約為20%,每股退還股款
866,740,080元,計86,674,008股,減少之股本全數以現金依各股東持股比例退還之
;惟減資後實收資本額、實際減資比率,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已發行總股數計
算之。
(3)本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與減資換
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4)本公司債權人對於此次現金減資退還股款如有異議,請於公告日(民國112年6月20日)
起至112年7月20日之期間內以書面檢附債權證明文件,向本公司提出,逾期未表示
異議者,即視為無異議。
(5)上述係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第74條規定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