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款
公司代號:2731
公司名稱:雄獅
發言日期:2023/06/20
發言時間:18:41:31
發言人:賴一青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李嘉寅 法人董事代表
旅天下聯合國際旅行社(股)公司 董事/總經理
雙獅聯合國際旅行社(股)公司 董事長
甘棠企業(股)公司 董事長
(2)劉恒昌 本公司董事
台北萬豪酒店(宜華國際(股)公司) 董事
台北西華飯店(西華大飯店(股)公司) 董事
蘋果飯店(股)公司 董事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本公司新任董事為營運需要或有投資或經營其它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
或類似之公司,同意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行為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70,300,273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61,091,050權)
經票決結果
贊成52,245,290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43,037,117權)
反對527,758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527,758權)
無效票0權
棄權/未投票17,527,225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7,526,175權)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