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款
公司代號:8011
公司名稱:台通
發言日期:2023/06/26
發言時間:15:40:26
發言人:陸秀芳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李慶煌/東豐科技(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2)新弟投資(股)公司代表李宜娟/東豐科技(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6/26~113/07/01。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投票表決(含電子投票)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