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款
公司代號:3176
公司名稱:基亞
發言日期:2023/06/26
發言時間:17:43:26
發言人:江雅鈴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林雪蓉 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83,614,474權;贊成表決權數82,876,163權;
反對表決權數277,000權;棄權表決權數461,311權,贊成表決權數占出席股東
總表決權數99.11%,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