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款
公司代號:5351
公司名稱:鈺創
發言日期:2023/06/27
發言時間:16:03:12
發言人:蔡婷婷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盧超群/鈺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鄧茂松/鈺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盧超群-
帝闊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暨執行長
Invention And Collaboration Laboratory Pte. Ltd.顧問
T-Era Architecture Technology, Inc.顧問
TAT Technology, Inc.顧問
兆紀元微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顧問
兆紀元設計整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顧問
(2)鄧茂松-
帝闊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46,963,540權,
贊成權數145,219,110權(含電子投票權數),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98.81%,本案經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