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款
公司代號:5212
公司名稱:凌網
發言日期:2023/06/28
發言時間:11:35:58
發言人:羅玉瑩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賴洋助
董事:曹餘祥
董事:立熠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文鋒
董事:智能創新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顧素華
董事:智能創新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志堯
獨立董事:陳冠州
獨立董事:潘蘭心
獨立董事:鄭立民
獨立董事:盧廷劼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及其代表人,有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及擔任之職務時,
在無損及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許可解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賴洋助/法人董事代表人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北京凌網軟件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后屯南路26號專家國際公館2-53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計算機軟體開發、生產、技術服務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