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款
公司代號:3546
公司名稱:宇峻
發言日期:2023/06/28
發言時間:13:42:21
發言人:葉文燦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劉信、張啟新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
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解除上述董事之競業禁止。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劉信: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北京飛行船軟件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海淀南路19號四層4003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軟體業:專門從事電腦軟體的設計、程式編制、分析、測試、修改、諮詢。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認列轉投資損益,以上行為對本公司經營有其必要性,無不良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