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款
公司代號:3432
公司名稱:台端
發言日期:2023/06/28
發言時間:16:08:55
發言人:劉美惠
1.事實發生日:112/06/28
2.更正或重編之財務報告年季:111年度財務報告
3.請說明為更正或重編:重編
4.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120347163號函辦理
5.主管機關限定更正或重編之日期:112/07/17
6.與前次公告財務報告之主要差異:
本公司投資海外基金帳列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111年度財務報告全數認列
評價損失新台幣(以下同)1,682,573仟元,並辨認此評價損失為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認列相關遞延所得稅資產及所得稅利益148,417仟元。對此項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及所得稅利益應依IAS12所得稅相關規定重新評估及檢附相關佐證資料,並依證券交
易法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重編或更正財務報告,於洽請會計師查核後重行公告申報。
7.因應措施:
本公司將與會計師討論,依來函要求於文到20日內辦理相關事宜,必要時向主管機關
申請展延。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