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款
公司代號:9928
公司名稱:中視
發言日期:2023/06/28
發言時間:15:39:28
發言人:胡雪珠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林盟翔 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董事
亞太學校財團法人 公益董事
樺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富訊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 副秘書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議案票決結果:
贊成權數:43,648,355權(其中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36,648,355權)
反對權數:16,587權(其中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16,587權)
無效權數:0權(其中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0權)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60,494權(其中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10,609權)
贊成本案之表決權數占總表決權數99.82%,已達法定標準,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