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款
公司代號:3011
公司名稱:今皓
發言日期:2023/06/29
發言時間:17:15:07
發言人:林盟傑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石浩吉/董事
(2)何昭陽/董事
(3)曾柏湖/董事
(4)郭琛/董事
(5)呂觀文/獨立董事
(6)王恩國/獨立董事
(7)龔新傑/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股東表決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何昭陽/董事
(2)王恩國/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何昭陽/董事
寧波誠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2)王恩國/董事
南昌菱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無錫菱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寧波誠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寧波市北崙區出口加工區阿里山路2號
南昌菱光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開發區火炬五路36號
無錫菱光科技有限公司:
江蘇省無錫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93號地塊A4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寧波誠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偏光板銷售範圍涵蓋液晶電視、行動裝置顯示器、
桌上型顯示器、車用與公共顯示器及其他產品領域
南昌菱光科技有限公司:影像感測器之製造
無錫菱光科技有限公司:彩色影像感測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