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款
公司代號:2002
公司名稱:中鋼
發言日期:2023/06/30
發言時間:13:39:17
發言人:黃建智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再生水廠機器設備
2.事實發生日:111/6/13~112/6/3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一批;總金額約新台幣9.37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中宇環保公司;集團企業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中宇環保公司具有相關工程經驗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約定方式交付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議價;董事會決議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除開發多元化水源,降低公司缺水風險外,此案是將使用福田都污處理場所排放的放流
水,以取代自來水,可將越來越珍貴缺稀的自來水留給社會大眾供民生用途,以善盡企
業社會責任。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6月13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6月30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