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款
公司代號:3682
公司名稱:亞太電
發言日期:2023/06/30
發言時間:14:34:46
發言人:俞秀鴻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寶鑫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鵬
寶鑫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龔文霖
獨立董事:
巫恒翔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獨立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票決結果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