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款
公司代號:4739
公司名稱:康普
發言日期:2023/06/30
發言時間:16:07:02
發言人:陸柏儒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何基丞
董事: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何柏樟
董事: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賴清淵
董事:鄭志發,本公司董事
董事: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陸柏儒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同意本公司之董事為
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何基丞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何基丞,寧波康普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何基丞,康普(漳州)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何基丞,江西天江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寧波康普化工有限公司: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澥浦鎮鳳鳴路789號
康普(漳州)化工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經濟開發區濱海路30號
江西天江材料有限公司:江西省宜春市上高縣塔下鄉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寧波康普化工有限公司:純對苯二甲酸、氧化觸媒、碳酸鈉溶液...等
康普(漳州)化工有限公司:純對苯二甲酸、氧化觸媒、碳酸鈉溶液...等
江西天江材料有限公司:草酸...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