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公司代號:3465
公司名稱:進泰電子
發言日期:2023/07/28
發言時間:16:14:15
發言人:陳美芳
1.事實發生日:112/07/28
2.公司名稱:進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2年07月28日截止,
惟尚有部分認股人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依據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2年08月04日至
112年09月04日15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納股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儘速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
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數撥
入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戶。
(4)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 02-33930898)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