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公司代號:5531
公司名稱:鄉林
發言日期:2023/08/09
發言時間:15:30:41
發言人:洪勝義
1.事實發生日:112/08/09
2.公司名稱:青島鼎林國際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4月27日金管證審字第1120339509號函示辦理。
(2)本公司之子公司青島鼎林國際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簡稱青島鼎林公司)為其子公司青島
鼎林酒店有限公司(簡稱青島酒店)提供背書保證,111年第4季淨值降低,導致背書保證
超過限額。
6.因應措施:
青島鼎林公司訂定改善計畫:
青島酒店已於112年7月償還金融機構貸款,青島鼎林公司同時解除背書保證,背書保
證餘額為0,改善計畫已完成。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