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新: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2款

公司代號:5013

公司名稱:強新

發言日期:2023/08/09

發言時間:16:13:49

發言人:吳孟縈

1.事實發生日:112/08/0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滁州強新潔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有80%股權之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032,732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41,615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2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41,835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08,48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短期營運週轉金額度展期(舊約換新約)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89,25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40,692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償還借款(依合約條件)

(2)日期:

償還借款(依合約條件)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686,79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217,00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35.36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87.8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