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冠」上市有價證券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等相關事項

鉅亨台北資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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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號:8101)上市有價證券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加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事宜。

一、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日期:民國 112 年 8 月 17 日。

二、分盤集合競價之撮合時間:每 30 分鐘執行撮合作業 1 次。

三、證券代號及簡稱:代號:8101;簡稱:華冠。

四、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前因有本公司營業細則第 49 條第 1 項第 1 款及第 3 款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業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在案,嗣查該公司最近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十分之三,核有同細則第 49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 3 款及第 49 條之 2 第 1 項第 4 款規定情事,爰將其上市有價證券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加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