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力-KY:代孫公司桐鄉波力科技複材用品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5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2款

公司代號:8467

公司名稱:波力-KY

發言日期:2023/08/23

發言時間:15:15:33

發言人:戴珮君

1.事實發生日:112/08/23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薩摩亞商順譽世界企業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桐鄉波力科技複材用品有限公司母公司之台灣分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243,64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284,293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19,65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603,943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02,102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新增銀行授信契約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4,84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授信契約到期後

(2)日期:

授信契約到期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8,381,11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860,99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11.02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8.9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2021.03.03董事會通過「背書保證作業辦法」規定,

(1)本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累計總額不得超過

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惟本公司對本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超過百分之八十之子公司

,或本公司對直接及間接持有本公司表決權股份超過

百分之八十之母公司為背書保證,則其背書保證金額

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二倍。

(2)本公司及子公司整體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不得超過

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