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銀:公告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0款

公司代號:2845

公司名稱:遠東銀

發言日期:2023/08/29

發言時間:18:45:38

發言人:林建忠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205、207、209號

1F、7F、13F、17F、18F、20F、26F、27F、36F

2.事實發生日:112/8/29~112/8/2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2,508.19坪

每單位價格:地面層平均$7,078 /坪/月;樓上層平均$3,123坪/月

交易總金額:$293,798,386(租期2年10個月)=>月租金$8,641,129*34個月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遠鼎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既有行舍續租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日期/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每月租金$8,641,129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依據市場行情進行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鄰近區域辦公大樓出租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泛亞不動產估價事務所

估價金額:地面層$7,180/坪/月;樓上層$3,200/坪/月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楊閔安估價師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9)北市估字28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總部辦公室及分行營業場所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8月2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8月28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