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款
公司代號:3171
公司名稱:新洲
發言日期:2023/09/04
發言時間:15:06:59
發言人:張詠傑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內湖區潭美段五小段15、15-5地號之辦公大樓5樓及停車位
2.事實發生日:112/9/4~112/9/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建物面積613.99坪,車位24個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4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對象:炎洲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炎洲為本公司之母公司,且有購置辦公室之需求。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旺洲建設(股)公司
與本公司及交易相對人之關係:兄弟公司/子公司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現況已合併消滅併入相對人)
前次移轉日期:民國104年6月25日
前次移轉價格:總價新台幣3.9億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約新台幣0.2億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簽約後之買賣合約辦理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國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之估價金額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國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新台幣390,150,0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莊雅媛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10)北市估字第000305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公司已將主要辦公地點移至泰山大樓,目前內湖辦公室使用率低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8月10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8月10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112/8/10董事會決議通過處分不動產案,並授權董事長以出售價格不低於
新台幣3.9億元處理相關事宜;本公司於112/9/4正式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故
補充公告交易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