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中華電聯合取消資費優惠 公平會重罰7600萬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台灣大、中華電聯合取消資費優惠 公平會重罰7600萬元。(圖: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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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今 (14) 日表示,台灣大 (3045-TW) 與中華電 (2412-TW)2018 年在資費方案「行動寬頻 4G 不降速優惠專案 (699H 或 699 型)」、「新精選購機方案 (月繳 699 元)」,停止贈送網內語音免費、前 6 個月每月 666 元通話費等優惠。雙方為國內行動通訊的主要業者,對市場影響至鉅,所以分別處中華電 4000 萬元、台灣大 3600 萬元,總計 7600 萬元的罰鍰。

對此,台灣大回應,對公平委員會的決議深感遺憾,將在收到相關函文之後,研究後續應對事宜。

公平會調查發現,台灣大與中華電 2018 年 6、7 月間,以 699 方案贈送通話金優惠後,申辦用戶數集中於該相關方案,而高資費方案申辦數減少,與原本推出時欲增加營收及高資費申辦數的目標不符,進一步取消該等 699 方案通話金贈送,希望用戶申辦高資費方案,減少語音收入的損失。

公平會認為,國內行動寬頻服務市場因具有寡占特性、服務同質性高,價格為業者競爭的主要手段之一,所以單一業者片面停止贈送通話金優惠,將有流失客戶及市場占有率的風險,因此台灣大與中華電透過內部人員互通訊息,共同合意於 2018 年 10 月停止贈送通話金優惠。

再者,停止該優惠措施也引起遠傳 (4904-TW) 跟進,實際造成國內三家主要電信業者停止優惠的效果,對電信市場影響至鉅。該等行為已削弱彼此間的價格競爭,嚴重影響市場功能。

公平會呼籲,聯合行為是執行公平交易法查察的重點,業者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公平會為鼓勵檢舉不法,已將檢舉聯合行為獎金大幅提高。另外,公平交易法設有寬恕政策之規定,倘業者已有參與違法聯合行為,也可利用寬恕政策規定,即早向公平會提出申請減輕或免除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