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被簡訊連結詐騙了!金管會下令銀行不可發送有連結網址簡訊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不要再被簡訊連結詐騙了!金管會下令銀行不可發送有連結網址簡訊。(鉅亨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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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不肖人員藉由各式金融詐騙手法,使民眾誤入詐騙陷阱。金管會今 (19) 日宣布,已下令銀行不可發送有「連結網址」的簡訊,以防止詐騙集團藉此「以假亂真」騙取個人帳號、密碼等資料。金管會也再次呼籲民眾,金融機構不會發送簡訊請客戶點選簡訊上的連結,務必提高防詐意識。

金管會表示,已設置金融防詐騙宣導專區,提供常見金融詐騙案例、如何防範及處理等資訊,並持續更新相關資訊,讓民眾可以取得金融防詐騙相關訊息,提升民眾識別金融詐騙的能力。

金管會提醒民眾,投資應透過合法金融機構,金管會網站可查詢合法金融機構名單、聯絡電話及其網址,請民眾勿輕易相信來歷不明的社群網站、通訊軟體訊息、電子郵件及簡訊。

此外,詐騙集團會透過簡訊上的網址騙取個資詐財,一旦點選連結後就一切來不急已誤入詐騙陷阱,但因為民眾與銀行確有往來,對於簡訊內容常常不疑有他、防不勝防,對此詐騙手法,金管會表示,已下令銀行不可發送有「連結網址」的簡訊,以防止詐騙集團藉此「以假亂真」

金管會強調,金融機構不會發送簡訊請客戶點選簡訊上的連結並輸入帳號、密碼、簡訊認證碼等資訊,請民眾除了於往來金融機構的官方網站、網路銀行或行動銀行 APP 外,切勿在其他網站輸入上述機敏資訊。

另外,洗錢防制法已於今年 6 月 14 日修正公布,增訂第 15 條之 1 及第 15 條之 2 規定,若是無正當理由收集他人的銀行帳戶,或是將自己或他人的銀行帳戶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將形成「買簿罪、賣簿罪」,均可能遭警察機關裁處告誡或涉及刑事相關責任。金管會提醒,民眾要妥善保管自己的存摺、印鑑及密碼等,不要隨意將銀行帳戶交付他人使用,以確保自身權益。

金管會補充,買簿罪最重處 5 年以下、3000 萬罰金;而賣簿罪亦即把帳戶賣給別人,有三種情境,第一, 期約或收受對價而犯之;第二,交付、提供 3 個以上帳戶或帳號;第三,被行政裁處告誡後 5 年內再犯,可處 3 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 100 萬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