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活化國有財產有成,統計近 5 年各機關經營國有財產收益共 2174 億元,平均每年收益約 435 億元可挹注國庫收益。
以各別機關來說,國產署副署長王彩葉表示,交通部收益 765 億元居冠所有機關之冠,國科會 520 億元居次,經濟部則以 253 億元排名第三。
在代表性案例部分,交通部最具代表性的案例為台鐵路管理局的松山車站綜合大樓暨立體停車場大樓等資產活化案;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的代表作則為檜意森活村。
王彩葉說,交通部的案例善用車站運輸節點優勢,授權、開發鐵路周邊商品,以聯名行銷強化品牌價值,締造年收益上億元的佳績;至於農業部則將已登錄為歷史建築的國有眷舍交由民間機構參與經營,在促進觀光產業發展之際,年收益可逾 2000 萬元。
另外,有機關為響應綠能政策,將經管國有建物屋頂出租業者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充分發揮資產效益,像是法務部矯正署澎湖監獄就善用環境優勢,出租監獄屋頂廣設太陽能板,收取租金及售電回饋金,增加政府財政收益,以行動支持能源轉型。
國產署表示,財政部每年訂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情形檢核計畫實施書面檢核及實地訪查,督導機關依規定管理國有財產,鼓勵機關在不影響公用用途前提下進行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