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政部公布電動車稅收抵免轉讓細則

鉅亨網編譯張祖仁
美國財政部公布電動車稅收抵免轉讓細則。(圖:REUTERS/T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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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財政部周五 (6 日) 發布新規定,說明如何從 1 月開始將 7500 美元電動車稅收抵免用作銷售點 (POS) 退稅。

目前,消費者在隔年提交報稅表時只能利用 7500 美元的新 EV 抵免額或 4000 美元的舊 EV 抵免額。

從 1 月 1 日開始,消費者可以將抵免額轉移給汽車經銷商,直接降低車輛的購買價格;這項變更可能有助於促進電動車銷售。

根據周五發布的指導意見,消費者需要證明他們符合收入限制才有資格獲得稅收抵免,否則需要在報稅時向政府償還。

對購買新車的人而言,調整後的總收入上限為已婚夫婦 30 萬美元,個人 15 萬美元。

美國國會於 2022 年 8 月通過 4300 億美元通膨削減法案 (IRA),批准對電動車稅收抵免的全面改革。

財政部還發布有關汽車經銷商註冊要求和轉讓機制的更多詳細資訊。

經銷商需要透過新的國稅局 (IRS) 網站註冊才能提供抵稅額。從 1 月開始,經銷商可以向 IRS 提交車輛銷售情況,並在 72 小時內收到稅收抵免付款。

根據周五發布的規則,稅收抵免轉移和預付款通常不會影響經銷商的納稅義務,經銷商付款也不會成為消費者總收入的一部分。

2022 年 IRA 法律要求在北美組裝的車輛才有資格獲得任何稅收抵免,當時有近 70% 的車型不符合條件。自 1 月 1 日起,符合條件的電動車新價格上限和買家收入限制生效。

財政部 4 月實施新規則,規定採購電池組件和關鍵礦物來源以符合資格。

拜登政府仍必須在今年稍後發布規則,詳細說​​明「外國關注實體」的具體資訊,如果電動車擁有任何電池組件或電池含有來自外國關注實體的關鍵礦物質,該規則將取消電動車獲得稅收抵免的資格。

美國環保署已提出規定,預計到 2032 年,67% 的新車將是電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