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 (3045-TW) 與台灣之星合併案今年 10 月初通過公平會審查,雙方今 (8) 日公告合併基準日擬訂為 12 月 1 日,也象徵年底前電信產業將重回三雄局面。
台灣大日前就曾表態,合併案力拚 2023 年底前完成,也宣告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將邁入全新紀元,「新台灣大」將以大幅升級的頻寬、頻譜組合與近千萬的用戶基礎,加速建構「超 5G」應用生態系。
電信產業將重回三雄局面,台灣大與台灣之星合併案完成後,遠傳與亞太電的合併案基準日暫定為 12 月 15 日;亞太電後續也會向證交所等主管機關申請下市,同時會完成向 NCC 承諾的網路整併、員工職涯發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