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款
公司代號:8087
公司名稱:華鎂鑫
發言日期:2023/11/08
發言時間:16:23:15
發言人:邱美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1/0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普通股上限不超過10,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與募集金額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授權董事長
視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股數之15%由公司
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額度10%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新股總股數之75%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
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併湊不
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權利義務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實際發行計劃、計劃項目、預定資金運
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
或因應客觀環境需變更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另訂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
及辦理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