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款
公司代號:6217
公司名稱:中探針
發言日期:2023/11/09
發言時間:19:51:51
發言人:莊維浩
1.事實發生日:112/11/0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中探探針(福建)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保證公司:本公司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993,959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907,74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07,74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07,991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1.增加人民幣10,000仟元,子公司向銀行申請融資額度,銀行要求本公司提供背書保證
2.減少人民幣10,000仟元,暫無需求,解除背書保證責任
(1)公司名稱:東莞中探探針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保證公司:本公司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993,959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53,641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19,43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34,211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1.減少美金3,000仟元,暫無需求,解除背書保證責任
2.減少人民幣5,000仟元,係因原共同背保額度10,000仟元,修改為明定背保
上限5,000仟元
(1)公司名稱:東莞統星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保證公司:本公司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993,959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4,28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2,14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2,14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減少人民幣5,000仟元,係因原共同背保額度10,000仟元,修改為明定背保
上限5,000仟元
(1)公司名稱:東莞統星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保證公司:東莞中探探針有限公司
東莞中探探針有限公司與東莞統星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皆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91,259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66,42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8,856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7,564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1.續約人民幣13,000仟元,子公司向銀行申請融資額度,銀行要求東莞中探探針
有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
2.減少人民幣2,000仟元,暫無需求,解除背書保證責任
(1)公司名稱:東莞皓星精密電鍍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保證公司:東莞中探探針有限公司
東莞中探探針有限公司與東莞皓星精密電鍍有限公司皆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91,259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54,98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4,28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99,26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6,037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1.續約人民幣25,000仟元,子公司向銀行申請融資額度,銀行要求東莞中探探針
有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
2.增加人民幣10,000仟元,子公司向銀行申請融資額度,銀行要求東莞中探探針
有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
(1)公司名稱:東莞巿嘉林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保證公司:東莞中探探針有限公司
東莞中探探針有限公司與東莞巿嘉林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分別為本公司100%及
51.22%持有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91,259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3,483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845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7,638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2,87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減少人民幣1,320仟元,暫無需求,解除背書保證責任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第1筆:土地使用權
第2~6筆:無
(2)價值(仟元):53,447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92,61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61,28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第1筆:
1.增加人民幣10,000仟元,係自動用借款之日起算5年
2.滅少人民幣10,000仟元,暫無需求,解除背書保證責任
第2筆:
1.減少美金3,000仟元,暫無需求,解除背書保證責任
2.人民幣5,000仟元(由共同背保額度10,000仟元,修改為上限5,000仟元),
係自動用借款之日起算1年
第3筆:
人民幣5,000仟元(由共同背保額度10,000仟元,修改為上限5,000仟元),係
自動用借款之日起算1年
第4筆:
1.續約人民幣10,000仟元,係自動用借款之日起算1年
2.續約人民幣3,000仟元,係自動用借款之日起算3年
2.滅少人民幣2,000仟元,暫無需求,解除背書保證責任
第5筆:
係自動用借款之日起1年
第6筆:
滅少人民幣1,320仟元,暫無需求,解除背書保證責任
(2)日期:
同7.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條件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722,106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574,98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55.2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16.4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2.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為112年09月30日之金額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其中,本公司分別為東莞中探探針有限公司及
東莞統星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分別提供背書保證額度人民幣5,000仟元,共合計人民幣
10,000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