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款
公司代號:5225
公司名稱:東科-KY
發言日期:2023/11/10
發言時間:14:03:48
發言人:張柏照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東科聲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凌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無
4.事實發生日:112/11/1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被告製造之晶片瑕疵,導致孫公司東聲(惠州市)電子有限公司產製客戶產品不能
正常運行。
為保障客戶及本公司之權利,東聲(惠州市)電子有限公司已授權本公司之台灣孫公司
東科聲學股份有限公司為原告在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對被告就損害賠償提起民事訴訟。
6.處理過程:東科聲學股份有限公司已於本年11月10日遞件對被告提起民事訴訟。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為維護商譽已先接受委製客戶退換貨,所受損失皆已於112年9月30日前
提足準備,故此訴訟案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已委任律師就本案採取必要的行動包括但不限於提起訴訟,以維護公司及委製
客戶信譽。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