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 (3045-TW) 今 (15) 日舉行線上法說,外資關注合併案效益,對此,總經理林之晨表示,預期與台灣之星合併後,兩家電信基地台整併、門市租金節省以及台灣之星傳輸線路退租會最先看到。
公平會 10 月 11 日附負擔條件通過台灣大與台灣之星的合併案,台灣大表示,目前進入合併發行新股申報生效階段,合併基準日將以今年 12 月 1 日為目標。
談及合併後成本節省來源,林之晨提出四大面向,包含關閉台灣之星 3G 網路及部分 4G 設備,節省電力、退租台灣之星 4G 站點來節省租金、加入台灣之星 5G 設備能節省資本支出,以及其他營業費用, 如台灣之星傳輸線路退租等。
外資除了關注合併案外,聚焦台灣大的 3、4 年長期月租費綁定比例,對此,林之晨回應,行動用戶中約有雙位數比重是屬於長期月租合約。
回顧第三季營運表現,台灣大表示,行動服務營收年增 7%,來到 129.7 億元、智慧型手機月租用戶 ARPU 來到 715 元;4G 用戶續約升轉 5G 後月租費成長 44%。四大獨門方案 mo 幣多、好速成双、Disney+、OP 響樂生活持續助攻,已有 24% 的智慧型手機月租用戶選用獨門方案,有效推動資費升轉,智慧型手機月租用戶轉用 5G 比例上升到 34%。
另外,電子商務成長動能穩健,momo 今年第三季合併營收為 250.7 億元,年成長 6%;倉儲總數合計達到 56 座,較去年同期增加 5 座。另一成長引擎家用寬頻上網服務,單季用戶數年成長達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