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要求聯邦法院駁回FTC之訴:常見零售手法 非反競爭行為

鉅亨網編譯許家華
亞馬遜要求聯邦法院駁回FTC之訴:常見零售手法 非反競爭行為(圖:REUTERS/T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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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馬遜 (AMZN-US) 周五 (8 日) 要求邦法院駁回美國政府提出的反壟斷訴訟,該訴訟指控亞馬遜以非法策略提高其網路零售獲利,其中包含一套演算法,遭控可將價格推高 10 億美元。

亞馬遜提撤銷起訴動議 (motion to dismiss),稱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 (FTC) 在 9 月提起的訴訟中將「常見零售做法」與反競爭行為混為一談,並且未能確定對消費者造成的損害。

亞馬遜主張其競爭手段是靠「迅速匹配競爭對手的折扣,推出具有競爭力的價格交易,而非價格過高的交易,並確保為 Prime 用戶提供一流的服務。」因此該公司要求完全駁回 FTC 之訴。

根據 FTC 訴狀,亞馬遜在其網購商城中擁有 10 億種商品,該公司創建一種名為 Project Nessie 的「秘密演算法」,可以識別出如何在不失去客戶的情況下調漲產品。FTC 指出,亞馬遜利用該演算法自美國消費者身上榨取超過 10 億美元。

FTC 也批評亞馬遜要求 Prime 功能下的賣家使用使用其物流和送貨服務的作法,他們說許多人更偏好使用更便宜的服務,或者也能適用其他平台的服務。

亞馬遜辯稱,使用亞馬遜的配送服務是自願的,包括使用其 Prime 服務銷售產品。

亞馬遜則答辯,Nessie 已於 2019 年停用,且公司與其他公司的最低價相符。

FTC 表示,自 2014 年至 2018 年,亞馬遜向使用其配送服務的賣家收取平均費用自 27% 增加到 39.5%。

亞馬遜則稱,與沃爾瑪 (WMT-US)、Target (TGT-US) 和其他網購商城競爭,以及一系列擁有專業市場的商店競爭,包括百思買 (BBY-US)、Home Depot (HD-US)、Kroger (KR-US)、好市多 (COST-US)、Staples、Walgreens、Nike (NKE-US) 和蘋果 (AAPL-US)。

亞馬遜辯稱 FTC 指控其網路商城令人難以置信,因為「該訴訟擺明在說,例如,消費者會因為百思買不賣鞋子,就不考慮在百思買購買其低價電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