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嚴抓金融保險肥貓,包括公司賺錢但基層沒加薪、獲利衰退董事卻加薪等情況,研議修正金融業年報準則及金融業公說書準則,擴大金融業應揭露個別董事酬金的範圍條件,明年將正式上路。
金管會今 (12) 日表示,為提升金融業董事酬金資訊的透明度,及引導獲利公司與員工共享經營成果,促進董事酬金與員工薪資的合理性,因此修正金融業最近年度公司治理評鑑結果,由原訂最後一級距擴大為屬最後「二個」級距者。
同時增訂金融業「最近年度稅後淨利增加達 10% 以上,惟非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年度薪資平均數卻未增加者」、「最近年度稅後損益衰退達 10% 且逾新臺幣 500 萬元,及平均每位董事酬金 (不含兼任員工酬金) 增加達 10% 且逾 10 萬元者」,應於年報及公開說明書揭露個別董事酬金。
此外,金管會要求金融業增訂年報附表應於完成合併財務報告的溫室氣體盤查揭露年度同時揭露溫室氣體減量資訊,例如,資本額 100 億元以上之金融業應於 2025 年揭露 2024 年度的盤查資訊及當年度的減碳目標、策略及行動計畫,若公司已提前完成合併財務報告的溫室氣體盤查,也可以該較早年度為基準年。
金管會表示,將修正原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的揭露附表,改以開放式表格以利增加金融業揭露氣候相關資訊的填報彈性。
另外,金管會將修正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附表,強化金融業揭露火災的件數、死傷情形等,以促進金融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