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周日(17 日)正式發布《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下稱《條例》),明年 5 月 1 日上路。《條例》共六章 60 條,進一步把非銀行支付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納入監管,促進非銀行支付行業健康發展,切實保護用戶合法權益,滿足用戶多樣化支付結算需求。
據《第一財經》報導,《條例》主要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業務分為兩大類,根據其能否接收付款人預付資金,分為儲值賬戶運營和支付交易處理兩類。
二是有序擴大支付行業高水準對外開放,對內外資支付機構一視同仁。例如,境內外非銀行機構擬為境內用戶提供跨境支付服務的,都應依照《條例》規定在境內設立非銀行支付機構。
三是引導行業公平競爭。比如,規定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實施壟斷或者不正當競爭行為。
四是加強調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比如,要求非銀行支付機構在支付協議簽訂及業務收費方面充分做好訊息揭露,堅持保障用戶知情權和選擇權。數據顯示,截至 9 月末,中國共有 185 家非銀行支付機構(下稱「支付機構」),支付機構年交易量超 1 兆筆、金額近人民幣 400 兆元,服務逾 10 億個人和數千萬商戶。 據《中國基金報》報導,國務院發布《條例》後,支付市場主要機構普遍認為,作為近年來支付領域效力層級最高的制度安排之一,《條例》為支付機構的未來發展打下良性競爭和健康發展的基礎。
支付寶、微信支付等支付機構在第一時間表示,將進一步完善相關業務規則,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滿足用戶支付結算需求。 支付寶副總經理封俏表示,支付寶會進一步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堅持將金融消費者保護納入公司治理、企業文化及經營戰略,統籌謀劃。 封俏認為,《條例》為支付機構的未來發展打下良性競爭和健康發展的基礎。政府強化對支付機構的全鏈條、全周期監管,有利於防範支付行業風險。與此同時,在規範作用下,支付行業將迎來進一步規範有序發展,也有利於實體產業的長遠發展。 財付通總經理鄭浩劍表示,《條例》一方面提升支付機構監管法律層級,從原先的部門規章提升為行政法規,代表支付行業有了根本性法規,有利於強化行業監管,提升監管效率,樹立監管權威。
另一方面,政府順應了支付服務市場的發展變化趨勢,為規範支付機構的合規經營奠定了基礎,為支付服務的高品質發展指明了道路。 鄭浩劍說,未來財付通將進一步深刻領會黨中央關於金融工作的決策部署,牢牢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在金融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堅持小額、便民宗旨,專注主業、提升服務,滿足用戶支付結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