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最高法院宣布 前總理盈拉無罪 撤銷逮捕令

鉅亨網編譯鍾詠翔
泰國前總理盈拉。(圖: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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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泰國《曼谷郵報》周三(27 日)報導,泰國最高法院周二宣布前總理盈拉(Yingluck Shinawatra)無罪,並撤銷逮捕令。

泰國最高法院宣布,盈拉的瀆職罪名不成立,並撤銷了去年 11 月她未能出庭受審後發出的逮捕令。

泰國反對派「紅衫軍」領袖賈圖朋(Jatuporn Prompan)表示,明年盈拉可能追隨哥哥、前總理戴克辛(Thaksin Shinawatra)的腳步,重返泰國。

2014 年,泰國憲法法院判定,在大米收購中,盈拉於 2011 年調離時任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的塔維爾是玩忽職守。因此,憲法法院下令解除盈拉職務。

法院認為,此事造成至少 5,000 億泰銖的損失。此外,她還面臨非法向某項目撥款 2.4 億泰銖的指控。

據泰國《國家報》報導,2017 年,盈拉被判處五年監禁前逃離泰國。她否認所有指控,並聲稱這些指控是出於前帕拉育政府的政治動機。

26 日,泰國最高法院宣布英拉的瀆職罪名不成立,認為英拉沒有濫用權力罷免塔維爾,並任命她的近親普裡凡 · 達馬蓬將軍為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同時,泰國最高法院還撤銷了去年 11 月英拉未能出庭受審後發出的逮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