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今 (3) 日舉辦「碳費徵收子法推動進度交流座談會」,更新碳費應繳費額的計算公式。 環境部指出,在計算碳費應繳金額時,可以先扣除 2.5 萬公噸當量,再乘以收費費率,也就是說,排碳大戶可以有 2.5 萬公噸的免費配額。
環境部說明,2.5 萬噸為碳費徵收對象的起徵點,若企業碳排放量超過 2.5 萬噸的起徵點必須課徵碳費,低於起徵點則免徵,有不公平競爭的疑慮,因此環境部在碳費應繳費額的公式上才有所更動。
不過有環保團體提出擔憂,認為新增 2.5 萬公噸的免費配額,可能導致需繳納碳費的企業比例降低,使得減碳力道不如預期。
碳費將於今年開徵,環境部也於去年公布 512 家排碳大戶,除了常在名單上出現的台積電、中鋼以及台塑四寶,還有日月光、大立光、環球晶等「新面孔」都列入排碳大戶。這些排碳大戶可能會是首波課徵對象,不過實際狀況還是要看今年的排碳量為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