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 (2888-TW) 大股東近來因新壽增資案隔空交火,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今 (16) 日表示,新光金 2023 年 7 月通過對新壽增資 70 億元,目前僅完成 15 億元,請新光金盡速對新壽辦理增資,而非寄望監理寬容。
根據《保險法》規定,保險業資本適足率 (RBC) 須達 200%,且近兩期淨值比,必須有一期達 3%;若未達標即為資本不足,公司須提出改善計畫,否則會面臨主管機關處分、監管。
蔡火炎說明,新壽 2023 年上半年 RBC 未達保險法規定的資本適足等級,已要求新光金提出增資等財業務改善計畫,其中,新光金去年 7 月於董事會上通過的增資 70 億元,這部分截至目前只完成 15 億元。
蔡火炎重申,保險局將會持續要求新光金依照所提報的財業務改善計畫辦理。
新光金先前向金管會爭取死利差互抵責任準備金、不動產增值利益準備金納入新壽 RBC 自有資本計算,蔡火炎表示,金管會已函覆「礙難同意」。
此外,新光金董事會去年 12 月底通過委聘外部顧問公司進行財務診斷,協助評估是否有其他可行自救方案,盼兼顧股東權益及公司永續經營,以有效終局解決公司困境。
蔡火炎表示,目前並未接獲新光金提出其他的監理措施,現在就是要求新光金盡速對新壽增資,對於該董事會的決議不便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