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匯」大了!華銀統一發票獎金多匯20億元 金管會開罰400萬元

鉅亨網記者陳于晴 台北
「誤匯」大了!華銀統一發票獎金多匯20億元 金管會開罰400萬元。(鉅亨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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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下「誤匯」大了!華南銀行去 (2023) 年中旬發生代發統一發票獎金入帳作業異常,額外匯入客戶帳戶金額高達 20 億元,金管會今 (23) 日依照銀行法規定開罰 400 萬元,並指出該行未針對資訊系統轉換作業完善建立客戶權益保護措施、未確實執行資訊系統轉換作業相關規範等多項缺失。

金管會說明,華南銀行執行各款項代收付作業的資訊系統,於去年 6 月 1 日變更為新建的「台外幣代收付系統」,去年 6 月 6 日凌晨 1 點 39 分執行財金公司代發統一發票獎金入帳作業時,因該系統轉檔時發生金額欄位移位,造成入帳金額多 2 個零,共計 35952 筆異常入帳,誤匯入金額 20.25 億元 (正確撥付金額應為 2025.89 萬元)。

雖然華南銀行於當日凌晨 4 點 28 分執行帳務更正作業,但因部分客戶帳戶已轉出資金或代扣繳公用事業費用,導致帳戶餘額不足無法更正,最終受影響客戶計 142 戶、未得及時收回金額 918 萬元。

金管會指出,該行資訊系統轉換的緊急應變計畫及教育訓練並未規範納入客服部門,以致系統異常事件發生時,該行客服部門接獲客戶投訴未得即時回應,且於事發後逾 13 小時才發送簡訊通知客戶,也不利客戶掌握自身權益受影響情形。

金管會表示,稽核單位作為內部控制制度的第三道防線,應詳實說明事件過程及檢討問題根因,才能發揮改善之功能。不過,本案該行所報重大偶發事件查核報告,未完整提供事件過程相關重要資訊,影響查核報告的正確性及完整性,顯見內部控制制度未有效運作。

金管會指出,華南銀行違反銀行法第 45 條之 1 第 1 項及內控內稽辦法第 3 條第 1 項、第 8 條第 1 項規定,因此依銀行法第 129 條第 7 款規定核處 400 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