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 2.0(房屋稅差別稅率 2.0)」預計於 2024 年 7 月實施、2025 年 5 月開徵,將降低全國僅有 1 間自住住宅的房屋稅,除了造福自住客外,並針對非自住住宅加稅,提高多屋族的持有成本。估計新法上路後,將對新建餘屋銷售不佳的建商造成較大衝擊,外界預期,預售屋仍會是房屋市場的主流銷售模式。按現行房屋稅規定,地方政府可視房屋所有人持有戶數自行訂定差別稅率級距,並採累進稅率計算,擁有房屋愈多者,採計的稅率愈高,也就是俗稱的「囤房稅」。扣除全國家戶 3 戶自用住宅,擁有第 4 戶以上,屬非自住住宅,才會被課徵囤房稅。以台北市現行囤房稅 1.0 為例,持有非自住住宅 2 戶(含)以下,每戶按 2.4% 稅率課徵房屋稅;持有 3 戶(含)以上,每戶按 3.6% 稅率課徵。而台南市分級較多,為 1 戶 1.5%、2 戶~3 戶 1.8%、4 戶~5 戶 2.4%、6 戶以上 3.6% 等;至於苗栗縣因無囤房稅,故無論擁有多少戶,房屋稅都以 1.5% 課徵。舉例來說,王先生名下若有 2 間在台北市的非自住住宅,原有 2 戶房屋稅均以 2.4% 計算;若在台北市多買 1 間非自住宅,原本 2 戶連同新買的 1 戶,共計 3 戶將統統跳升為 3.6% 計算。但若王先生不買台北市,而在桃園市多買 1 間自住宅,則會採現行的縣市歸戶計算,原有台北市的 2 間自住宅與桃園市的 1 間自住宅,均適用於較低的 2.4% 稅率,因此,在乎房屋持有成本的多屋族,多會納入現行囤房稅作考量依據,進行房屋置產配置。目前全國 22 個縣市中,包含六都直轄市、新竹縣市、宜蘭縣、連江縣、屏東縣以及澎湖縣等 12 個縣市皆訂有囤房稅;其餘 10 個縣市因未有囤房稅,房屋所有人無論持有幾戶非自住房屋,皆按法定稅率下限 1.5% 課徵。在囤房稅 2.0 上路後,由於多屋族占比不高,加上房屋稅課稅的稅基遠低於市價,每戶僅會多出數百元到數千元的房屋稅,對整體房市衝擊有限,但也可能成為房東漲房租的理由。而手握數十間,甚至數千間餘屋的建商,在此次修法中所受到的影響最大。
有專家指出,建商若是以成屋銷售,或是銷況不佳剩下太多新建餘屋,一旦銷售期拉長,囤房稅 2.0 上路後勢必將增加售屋成本,使建商更需做好成本控管。因此,避開成屋銷售,以預售方式推案,仍會是市場銷售的主流方式。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認為,未來預售期將會拉得更長,「慢慢賣,慢慢蓋」,建商藉此減少成本壓力。另外,豪宅因坪數較大,且銷售期動輒 5 年以上,房屋稅的持有成本增加較為有感,加上豪宅市場近年買氣黯淡,一般建商將避開豪宅,傾向以中小坪數產品推案。何世昌分析,囤房稅 2.0 將增加新建餘屋的 1.2% 房屋稅,對於豪宅建商整體利潤影響,還未形成實質壓力,預計有實力的頂級豪宅因此降價的機會並不高。考量每個推案的淨利率維持在 10% 左右,中華民國不動產聯盟總會理事長林正雄說,囤房稅所增加的成本,建商將透過控制總量手段調整,比如今年原先推案 10 案就減為 8 案,預估 2024 年整體市場推案量,比起 2023 年將減少 15%。延伸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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