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彭博》周三 (28 日) 報導,5 年前遭美國司法部起訴涉嫌「竊取美企商業機密」的中國大陸晶片企業福建晉華積體電路有限公司終獲清白。
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資深法官切斯尼 (Maxine M. Chesney) 周二 (27 日) 在無陪審團審判中裁定該公司無罪。法官認為,美國檢方未能證明福建晉華竊取了美國半導體企業美光公司 (MU-US) 的專利數據。
《彭博》報導,雖然美國曾多次針對個人起訴其向中國非法轉讓智慧財產權並將其定罪,但司法部很少在美國法院起訴中國企業,因此這項判決意義重大。報導認為,切斯尼做出的裁決可能會削弱拜登政府以「保護美國技術」之名而採取的對華激進行動。
報導提到,針對福建晉華的訴訟是在 2018 年時任美國總統川普挑起對中貿易戰之際發起的,是川普政府任內制訂的「中國行動計畫」(China Initiative) 所提起的第一宗訴訟。
這起案件一度被美方吹捧成「打擊中國對美國企業和研究型大學從事所謂間諜活動的一項重大努力」。拜登上台後雖終止了這項計劃,但美司法部仍在推動福建晉華的訴訟案件。
2018 年 9 月,福建晉華和台灣聯電以及三名台灣人被美方指控共謀盜竊、輸送和從美光公司盜取商業機密,所有被告均被指控共謀從事經濟間諜活動等罪名。同年 11 月,美國司法部正式宣布起訴福建晉華和聯電。
同時,美國商務部也宣布將福建晉華列入美國限制產品、軟體和技術出口的《出口管理條例》「實體名單」。福建晉華也發表澄清聲明否認美方指控,強調該公司不存在竊取其他公司技術的行為,並表示將向美國法院做出無罪抗辯。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台灣聯電在美認罪,同意支付 6000 萬美元巨額罰款。為避免美方提出包括「經濟間諜罪」在內的更嚴重指控,作為交換條件,聯電承諾將提供「大量援助」協助美政府調查福建晉華。
《彭博》當時報導,隨著台灣聯電從被告中除名,大陸企業將成為攻擊目標,美國政府希望透過民事訴訟阻止晉華出口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 (DRAM)。
也有分析認為,美國提起訴訟是想採取新的策略,藉此打擊中國大陸大規模生產晶片的能力。根據美國司法部 2018 年最初立案時的聲明,如果被定罪,福建晉華可能會面臨罰款,並被下令沒收據稱「竊自」美光技術的晶片及所得收益。
而就在不久前,美光與福建晉華之間長達 6 年的中美記憶體晶片專利糾紛也出現關鍵轉折。
去年 12 月 24 日,美光表示已與福建晉華達成和解,「兩家公司將在全球各自撤回對對方的指控,並結束彼此之間的所有訴訟。」不過福建晉華尚未公開回應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