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今(13)日公布第 1 屆碳費費率審議會委員名單。審議會由 21 位委員組成,民間團體有台灣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全國工業總會、全國商業總會、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等出線。明 (14) 日環境部長薛富盛將至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碳費勢將成為立委質詢焦點。
為組成碳費費率審議會,環境部 112 年 12 月 1 日訂定發布「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該部依設置要點完成相關遴選作業後,公布第一屆碳費費率審議會委員名單。審議會由該部次長擔任召集人、氣候變遷署署長擔任副召集人,並包含機關代表委員 5 位、民間團體代表委員 6 位及學者專家 8 位,共計由 21 位委員組成。
為遴選學者專家委員,環境部分為「環境」、「能源及資源」、「經濟及財務會計」及「法律」等 4 類專長領域,於今年 1 月 18 日公開接受各界推薦學者專家人選,總計有 82 位納入遴選,之後經過該部邀集相關機關組成遴選小組並召開遴選會議,完成學者專家委員的遴選作業。
有關民間團體的部分,環境部表示,經過多方考量相關民間團體對於碳費議題的關聯性及代表性,並儘可能納入來自環保、社會公正團體及產業界等不同領域代表,以衡量各界意見,由台灣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全國工業總會、全國商業總會、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等民間團體推派代表。有關機關代表委員的部分,則由經濟部、國發會、國科會、金管會及主計總處等相關機關推派代表擔任。
環境部補充,考量碳費費率為各界關注議題,為確保審議會的公正性,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代表委員在任期內,不得擔任碳費徵收對象事業的董(理、監)事、負責人、受僱人或顧問職,經該部調查受聘委員利益迴避情形後,請委員簽署同意書。
環境部說明,依據「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的規定,委員任期為 2 年,本屆委員任期將自今年 3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2 月 28 日,審議會的任務為碳費一般費率及優惠費率的訂定與調整,以及有關碳費費率的評估、檢討、研究及諮詢等。
環境部表示,碳費費率為各界十分關切之議題,該部完成費率審議會的組成後,訂於本週五(3 月 15 日)召開第 1 次費率審議會,屆時將於會議上說明審議會相關運作規定以及碳費徵收相關子法的規劃,並徵詢委員的意見,以利後續費率的討論與審議。
委員包括環境部政務次長施文真、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署長蔡玲儀、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署長連錦漳、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發展處處長吳明蕙、國科會產學及園區業務處處長許增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綜合規劃處處長胡則華、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處長黃叔娟;民間團體代表則由台灣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協會理事卞中佩、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會召集人吳明全、地球公民基金會資深志工林彥廷、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常務理事江啟靖、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理事余建中及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劉興宗;學者專家則由台灣大學經濟學系特聘教授林明仁、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范建得、國泰金控投資長程淑芬、清華大學材料科學工程學系特聘教授游萃蓉、政治大學金融系教授楊曉文、台灣大學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學程兼任助理教授趙家緯、台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劉仲恩及成功大學資源工程系教授謝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