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昨 (5) 日下午召開第 4 次碳費費率審議會,針對不同費率提出減量成效及各種費率情境之衝擊影響進行討論,委員一致認為在不同的費率情境下,碳費對總體經濟(如 GDP)及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的影響不顯著,同時要求環境部就個別產業衝擊進行更詳細的評估,供下次會議討論。環境部表示,費率至少還要 1 到 2 次討論才有結論。
環境部長彭啓明昨日出席活動受訪時表示,徵收碳費對物價、經濟影響很低,比漲電價的影響還低,碳費是為幫助企業減碳,目的不在收錢,未來政府也會幫助減碳步調較慢的企業。因第 4 次審議會未實質討論到費率,他表示,目前看還要 1 至 2 次會議才會有結論,假如到最後無法決定費率,會從相關建議來公布要收多少。
環境部依照目前預告中之碳費收費辦法草案,提出一般情境(不考慮高碳洩漏風險),及部分產業屬高碳洩漏風險的 2 種模擬情境,以每噸 100 元到 1,000 元,從 100 元、150 元、300 元、500 元、800 元到 1000 元 6 種費率,進行總體經濟影響評估。
環境部強調,提出之不同費率模擬僅供委員參考,並非定案,委員也建議可就更多的費率方案,如再進行衝擊評估。以本次所提出的模擬費率區間,在一般情境下,對 GDP 的影響約為 0.04 ~ 0.4 個百分點,對 CPI 的影響則為 0.0269 ~ 0.2687;在考慮對高碳洩漏風險產業給予 0.2 折扣的情境下,對 GDP 影響則為 0.018~ 0.181 個百分點,對 CPI 的影響則是 0.0121~ 0.121。
環境部表示,本次有 19 位出席,委員出席率很高,經與會委員充分討論,確認對總體經濟影響不明顯。另外,與會委員也建議,為讓碳費徵收對象有充分的減量誘因以及可預測的減量成本,費率應分階段進行調整,可考慮先訂出中長期(如 2030 年)的目標費率,再回過頭來討論起徵費率,以及各階段的費率。
據此,委員們要求環境部針對國際間的類似作法進行彙整,同時要求就個別產業衝擊進行更詳細的評估於下次會議中提出報告,以供委員參考並進行討論。
最後,有關減量成效,環境部說明,我國碳費徵收制度訂有碳費徵收對象若提出自主減量計畫達減量指定目標,可適用優惠費率之機制,以利用經濟誘因驅動產業進行實質減量,確保碳費徵收對象達到減量指定目標所預估的減量成效。減量指定目標草案訂有參考 SBT 之行業別指定削減率及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等 2 種,依該部初步估算,假設碳費列管對象全部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並達成減量指定目標,碳費徵收對象目標年(119 年)之總排放量與 111 年相比,估計約有 23% 至 31% 之減量效果。